勝特力材料有限公司 網站服務條款
歡迎您使用勝特力材料有限公司(下稱「本公司」)所經營之官方網站(下稱「本網站」)。
為保障您的權益,在您註冊成為本網站會員前,請詳細閱讀本使用者服務條款。當您勾選「我已閱讀並同意使用者服務條款」並完成註冊程序時,即表示您已詳細閱讀、理解並同意接受本條款的所有內容。此條款即構成您與本公司之間具法律約束力的契約。
第1條 會員資格與註冊
1.1. 資格與同意:您同意本條款所有內容並完成會員註冊後,即可成為本網站的正式會員,並得使用本網站所提供的各項服務。本條款為處理雙方權利義務之依據,除法律另有強制規定或雙方另有書面約定外,應依本條款辦理。
1.2. 行為能力:您承諾已達中華民國法定成年年齡(依現行法為滿18歲)。若您為未成年人,應由您的法定代理人(如父母、監護人)閱讀、理解並同意本條款所有內容及其後之修改變更後,方得註冊及使用本網站服務。您對本網站的註冊與使用,將被視為您已符合前述資格,並能獨立承擔法律責任。
1.3. 服務變更:本公司保留隨時修改、暫停或終止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務之權利。相關變更將公告於本網站,建議您隨時留意,本公司將不另行個別通知。
第2條 網站服務與個人準備
2.1. 服務內容:本公司透過網際網路,依法提供商品資訊、線上訂購、客戶服務等多元服務。
2.2. 個人設備:您需自行準備上網所需之軟硬體設備(如電腦、智慧型手機、網路連線等),並自行負擔因此產生的相關費用。
第3條 會員資料與隱私權保護
3.1. 資料真實性:您應提供真實、正確、完整且最新的個人資料進行註冊。若您的資料有變動,請隨時登入帳戶更新。如因您提供的資料不實或未即時更新而導致的任何損失或權益受損,應由您自行承擔。
3.2. 隱私權政策:本公司恪遵《個人資料保護法》及本網站的《隱私權政策》,保護您的個人資料。在未獲得您的同意或法律另有規定前,絕不對外揭露、提供您的個人資訊。
3.3. 帳號安全:您註冊成功後,將獲得一組會員帳號及密碼。您有義務妥善保管您的帳號與密碼,並為此帳號登入系統後所進行的一切活動負責。為維護您自身權益,請勿將帳號密碼洩漏或提供予第三人知悉。 若您發現帳號遭人非法使用或有安全疑慮時,請立即通知本公司。
3.4. 行銷資訊:您同意本公司得透過電子郵件、簡訊等方式,向您寄送訂單資訊、優惠活動等商業性資料。若您不希望收到相關行銷資訊,可隨時透過信件中的連結或聯繫客服取消訂閱。
3.5. 帳號專屬性:您的會員帳號、密碼及權益均僅供您個人使用及享有,不得轉借、轉讓或與他人共用。
第4條 會員的法律義務與承諾
您承諾絕不為任何非法目的或以任何非法方式使用本網站服務,並承諾遵守中華民國相關法規及一切使用網際網路之國際慣例。您同意並保證不得利用本服務從事侵害他人權益或違法之行為,包括但不限於:
- 發布或傳輸任何誹謗、侮辱、具威脅性、攻擊性、不雅、猥褻、不實、違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或其他不法之文字、圖片或任何形式的檔案。
- 侵害或毀損本公司或他人名譽、隱私權、營業秘密、商標權、著作權、專利權、其他智慧財產權及其他權利。
- 違反依法律或契約所應負之保密義務。
- 冒用他人名義使用本服務。
- 傳輸或散佈電腦病毒。
- 從事未經本公司事前授權的商業行為,或張貼虛假不實、引人犯罪之訊息。
- 其他不符本服務所提供的使用目的之行為或本公司有正當理由認為不適當之行為。
第5條 商品資訊與訂單
5.1. 要約引誘:本網站所揭示之商品名稱、規格、圖片、價格及庫存等資訊,其性質僅為「要約之引誘」。您的訂單,將被視為您依據本網站所載資訊,向本公司提出購買之「要約」。
5.2. 商品資訊聲明:
* 庫存狀態:電子零組件商品流通快速,本網站所顯示之庫存數量為參考資訊,非即時庫存,實際庫存狀況以系統確認為準。
* 價格:本網站商品標價原則上為新臺幣含稅價格,但不包含運費及其他可能之附加費用。
5.3. 契約成立:
* 個人消費者 (B2C):本公司收到您的訂單後,仍保留是否接受訂單之權利。契約於本公司將您訂購之商品實際出貨時,始告成立。
* 企業客戶 (B2B):於本公司向您發出「訂單確認通知 (Order Acknowledgement, 簡稱OA)」時,契約即告成立。企業客戶之所有交易條件,包括但不限於最終成交價格、可供應數量與預計交期,概以此「訂單確認通知 (OA)」所載內容為準。
5.4. 價格異常處理:若本網站商品標價因系統或人為疏失,導致出現明顯錯誤(例如價格位數、小數點或幣別標示錯誤,顯然低於市價),此標價不具約束力。本公司有權在訂單成立前,拒絕接受價格異常之訂單;即便訂單已成立,本公司仍得撤銷該筆交易,並立即辦理全額退款。
5.5. 訂單調整與不可抗力:訂單成立後,如遇商品缺貨、停產 (EOL)、原廠交期延誤、規格變更、天災、戰爭等非本公司所能完全控制之因素,本公司保留取消或調整訂單內容之權利。在此情況下,本公司將立即通知您,並依您的意願,協助辦理更換替代品、等待到貨或取消訂單並全額退款。除退還您已支付之款項外,本公司不負擔任何形式之額外賠償或損失補償責任。
第6條 配送與退換貨政策
6.1. 配送:本公司將會把商品配送至您指定的收貨地址。網站上所列的預計送達時間為參考值,實際配送狀況可能因庫存、物流或不可抗力等因素而有所延遲。
6.2. 退換貨總則:本條款區分為適用於「個人消費者 (B2C)」及「企業客戶 (B2B)」之不同規範。訂購時請確認您的客戶屬性,並詳閱對應之條款。
6.3. 個人消費者 (B2C) 退換貨規範:
* 七天猶豫期:依據中華民國《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規定,個人消費者享有商品到貨次日起七日曆天內的猶豫期權利。請注意,猶豫期並非「試用期」。
* 退貨條件:您所退回的商品必須回復至商品到貨時的原始狀態,且保持完整包裝(包含商品主體、所有附屬配件、內外包裝、隨附文件、贈品等)。若原廠外箱已遺失,請您另使用其他紙箱包覆於商品原廠包裝之外,切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
* 權利限制:若商品經檢驗後,發現有人為使用痕跡、毀損、缺件、或未依上述條件退回,進而影響二次銷售,本公司將有權向您收取商品整新費用,或依毀損程度拒絕接受您的退貨申請。
6.4. 企業客戶 (B2B) 退換貨規範:
* 法律適用:企業客戶間之交易行為,屬於商業買賣,不適用《消費者保護法》關於七天猶豫期之規定。
* 驗貨責任:企業客戶於收受商品後,應立即進行驗貨。若發現商品有瑕疵、品項或數量不符,應於收受商品後三日曆天內通知本公司,逾期恕不受理。
* 退貨限制:除商品本身具有可歸責於本公司之瑕疵外,本公司概不接受因客戶端自身選型錯誤、設計變更、料件誤購、或客戶端專案取消等非可歸責於本公司之原因所提出的退貨或換貨申請。
6.5. 合理例外情事:請特別注意,下列商品因其特殊性質,屬「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所規範之情況,無論是個人消費者或企業客戶,除商品本身具有瑕疵外,一經訂購或出貨,恕無法接受退換貨:
1. 客製化商品:依您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例如:依指定長度裁剪之線材、套管;依指定數量分裝之捲帶式元件;其他代為加工、訂製之商品。
2. 已拆封之特定電子元件:因拆封後會影響其品質、有倉儲或靜電防護疑慮之商品。例如:已拆除原廠靜電袋、真空包裝或捲帶之 IC、半導體晶片及各類被動元件。
3. 其他:於商品頁面中已明確標示為「不適用退換貨」之商品。
第7條 智慧財產權
7.1. 網站內容:本網站上所有內容,包括但不限於著作、圖片、檔案、資訊、資料、網站架構、網站畫面的安排、網頁設計,均由本公司或其他權利人依法擁有其智慧財產權。
7.2. 使用者內容授權:若您在本網站上發表任何形式的資訊內容(如客戶評價、提問等),即表示您同意非專屬、無償、可轉授權地授權本公司在全球範圍內,得使用、重製、改作、散布、發行、公開傳輸、公開展示該內容。您保證所提供的內容未侵害任何第三人之智慧財產權,如有侵權情事,應由您負擔相關法律責任。
第8條 責任限制
本網站及其提供的所有資訊、內容與服務,均以「現況」及「現有」為基礎提供。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本公司不對服務的穩定性、安全性、即時性或準確性提供任何明示或默示的擔保。您同意對於使用本服務所可能產生之任何風險,應自行承擔。
第9條 條款修改
本公司有權隨時修訂本條款,修訂後的條款將公布於本網站上,並自公布時生效。若您在條款修改後繼續使用本網站服務,將視為您已同意接受該等修改。
第10條 準據法與管轄法院
本條款之解釋與適用,以及因本條款而生之爭議,均應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雙方同意,若因本條款發生爭議而涉訟,除法律另有強制規定外,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版本生效日期:2026年4月23日
引言
歡迎您使用勝特力材料有限公司(下稱「本公司」)所經營之官方網站(下稱「本網站」)。本公司非常重視您的隱私權,並致力於遵循《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令規定。為了讓您能夠安心地使用本網站的各項服務與資訊,特此向您說明本網站的隱私權保護政策(下稱「本政策」),以保障您的權益。
一、 適用範圍
本政策適用於您在使用本網站服務時,所涉及的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利用與保護。但不適用於經由本網站連結之第三方獨立管理、經營的網站。關於該等網站的隱私權保護,應適用其各自的隱私權政策,本公司不負任何連帶責任。
二、 個人資料的蒐集、處理與利用蒐集目的與類別
為提供您完善的服務,並履行契約與法定義務,我們會在特定目的範圍內,蒐集、處理及利用您的個人資料。主要目的與資料類別如下(括號內為對應之法定特定目的項目代號):會員註冊與客戶管理 (040, 090):當您註冊時,我們會蒐集您的姓名、電子郵件、聯絡電話、公司名稱等,用於建立帳戶及後續客戶服務。網路購物與交易履行 (069, 148):當您進行交易時,我們會蒐集您的購買紀錄、收件人姓名、聯絡電話、配送地址等訂單資訊,以完成金流、物流及商品配送。行銷 (157):在取得您明確同意後,我們會使用您的聯絡方式,向您寄送新品通知、優惠活動等商業資訊。您可以隨時取消訂閱。個人化服務與數據分析 (091, 157):為優化服務,我們可能運用您的瀏覽及消費紀錄,進行去識別化的內部數據分析,以提供更貼近您需求的內容。資通安全與服務改善 (176):為維護網站安全與服務品質,我們可能會自動記錄您的IP位址、瀏覽器類型、裝置資訊、瀏覽與點擊紀錄等,作為流量與網路行為的總量分析。金流服務:您交易所提供的信用卡號等財務資訊,將由合作的第三方金流服務商直接處理,並遵循金融法規安全地加密傳輸。本網站不會儲存您的任何財務敏感資訊。資料來源
除您本人直接提供外,我們也可能在您使用社群帳號登入時,經您同意後,從該社群平台取得您的部分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期間:除法律(如《商業會計法》)另有規定保存年限外,您的個資將於本公司營運期間、特定蒐集目的存續期間內,或您要求我們停止使用為止。地區:您的個人資料將儲存於中華民國(台灣)境內之伺服器。對象及方式:本公司內部運用:您的個資將僅供內部經授權人員,在符合蒐集目的的範圍內使用。必要的第三方合作夥伴:為完成服務,我們將在必要範圍內,以安全的方式將您的個資提供給金流、物流等合作夥伴,並對其善盡監督管理之責。法律規定或經您同意:除法律明文規定、為增進公共利益、或為免除您生命財產之危險等情況外,我們絕不會將您的個資提供、交換或出售給任何無關之第三方。
三、 您對個人資料可行使之權利
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條,您可以隨時登入會員帳戶,或透過客服管道,就您的個人資料行使以下權利:查詢或請求閱覽。請求製給複製本(本公司得依法酌收必要成本費用)。請求補充或更正。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請求刪除。
請注意,當您請求停止利用或刪除個人資料後,可能導致您無法繼續使用本網站的全部或部分服務。此外,若該資料因法令規定(如會計憑證)或執行業務所必須,本公司仍得依法在該範圍內保留,無法立即刪除。
四、 未成年人保護
本網站並非特別為未成年人/兒童設計。若您為未滿二十歲之未成年人,應於您的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閱讀、瞭解並同意本政策之所有內容後,方得註冊及使用本網站。當您完成註冊或繼續使用本網站,即視為您的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已符合前述同意要求。
五、 Cookie之使用
為了提供您最佳且個人化的服務,本網站會在您的電腦中放置並取用我們的Cookie。您可以經由瀏覽器的設定,修改您對Cookie的接受程度。若您選擇拒絕所有Cookie,可能會導致網站部分功能無法正常執行。
六、 資料安全保護
我們致力於採取符合業界標準的合理技術與組織性安全措施(包括但不限於SSL加密傳輸),以保護您個人資料的安全,防止資料被未經授權地存取、竄改、揭露或毀損。
七、 隱私權政策之修正
本政策將因應法規修訂或營運需求,不定時進行修正。修正後的條款將刊登於網站上,並自刊登時起生效。建議您隨時留意本政策的變更。若您於任何修改或變更後繼續使用本網站服務,視為您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該等修改及變更。
八、 聯絡方式
若您對本隱私權政策有任何疑問,或欲行使個人資料相關權利,歡迎隨時與我們聯繫:- 公司名稱:勝特力材料有限公司
- 電話:(03) 5773766
-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版本生效日期:2026年5月7日
前言
歡迎您(下稱「買方」)使用勝特力材料有限公司(下稱「本公司」)所經營之官方網站(下稱「本網站」)。為保障雙方權益,並建立明確之交易規範,請務必於開始使用本網站任何服務前,詳細閱讀本條款。
當買方於本網站完成註冊、瀏覽、詢價或提交訂單時,即表示買方已充分閱讀、瞭解並完全同意遵守本條款之所有內容。
第一條:名詞定義與適用範圍
本條款依據買方之身份適用不同之規範,具體定義與契約成立要件如下:
企業客戶(B2B):指依法設立之公司、行號、機關團體,或以執行業務、商業經營為目的進行採購之法人或自然人。此類交易屬商業買賣,不適用《消費者保護法》關於七日猶豫期之規定。
個人消費者(B2C):指非為商業目的,為個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而進行採購之自然人。此類交易優先適用《消費者保護法》之相關保障。
要約之引誘:本網站所刊載之商品圖片、規格、價格及庫存狀態,僅為邀請買方提出購買要約之「要約引誘」。
契約成立:買方於本網站提交訂單之行為構成本公司接收之一項「要約」。本公司於確認訂單內容(包含庫存、價格、交期)無誤後,向買方發出「訂單確認通知」時,買賣雙方之契約始告成立。本公司保留於發出該通知前拒絕或修改訂單之權利。
第二條:商品、價格與庫存
商品與庫存:電子零組件商品流通及價格變動快速,本網站所載庫存僅為參考數據,非即時資訊。所有商品之最終規格、交期及可供應數量,概以本公司發出之「訂單確認通知」為準。
計價方式:本網站商品標示均為新臺幣含稅價格,運費及其他可能之附加費用另計。
標價錯誤處理:本公司致力於確保價格之準確性。若因系統或人為疏失導致商品標價出現明顯錯誤(如標價顯著低於市場行情或成本),本公司有權於契約成立前拒絕接受訂單,或於契約成立後撤銷該筆交易,並全額退還買方已支付之款項。
第三條:訂單、付款與出貨
訂單審核:本公司對所有訂單保有最終審核權。對於疑似非正常商業目的、惡意囤貨或資料不實之訂單,本公司得逕行拒絕受理或取消交易。
付款方式與期限:買方應依結帳頁面所示之方式及期限完成付款。若使用虛擬帳號逾期未付,訂單將自動失效;若使用信用卡,授權成功不代表契約成立,仍須以本公司發出之「訂單確認通知」為準。
風險移轉:商品毀損、滅失之風險,於本公司將商品交付予運送業者時,即移轉予買方。
收貨檢查:買方於簽收商品時,應立即檢查外包裝是否完整。若發現外箱有明顯破損,得選擇拒收,或於簽收單上註記「外箱破損」,並立即拍照存證及通知本公司客服,以利後續責任釐清。
第四條:運送政策
出貨時間:訂單於完成付款後,若商品有現貨,標準出貨作業時間為 2 至 5 個工作日內(不含國定及例假日)。若商品無現貨,本公司將聯繫通知預計交期;若買方不同意該預計交期,可通知本公司取消訂單並辦理全額退款。
運費計算:訂單金額未滿 NT$1,200 者,酌收運費 NT$120;訂單金額達 NT$1,200(含)以上者,享有免運費優惠。最終費用概以結帳頁面顯示為準。
貨到付款:選擇貨到付款服務者,將依訂單金額加收物流代收手續費,標準依結帳頁面為準。「客製化商品」不適用貨到付款服務。
物流指派:為確保配送效率與品質,本公司將根據商品特性及配送地區,指派最適宜之物流夥伴,恕不接受買方指定特定物流公司。
特殊運費報價:配送地址為台灣本島偏遠地區、離島或海外地區,或商品因體積、重量超出一般物流承運標準,以及特殊類型商品(如客製化商品或易碎品),其運費需另行報價,且不適用滿額免運優惠。海外訂單衍生之進口關稅、稅款及當地清關費用,均由買方自行負擔。
第五條:退換貨、猶豫期與瑕疵擔保
本公司針對不同身份之買方,設定不同之驗收與退換貨標準。買方應依其身份遵守下列規定:
一、驗收與通知(企業客戶 B2B 專屬)
顯微瑕疵:包含規格不符、數量短少或外觀包裝破損等。買受人應於收受貨物後 3 個工作日內,依通常程序完成檢查。如發現上述瑕疵,應於上述期限內通知本公司,否則視為承認受領。
隱蔽瑕疵:指依通常檢查程序無法發現,需經使用、化驗或特定條件下始發現之功能或品質問題。如屬依通常檢查程序無法發現之隱蔽瑕疵,買受人應於實際發現後立即通知本公司,本公司將據此啟動原廠檢測程序。
二、瑕疵品檢測與責任歸屬
針對所有報修或報換之瑕疵商品(尤指隱蔽瑕疵),其處理流程與費用歸屬如下:
原廠檢測程序:部分商品(如 IC、半導體晶片等)申請瑕疵退貨時,需送回原廠或第三方公證單位進行專業檢測。
本公司責任:若經檢測判定確為商品自身瑕疵(新品不良),相關運費及檢測費由本公司負擔。
買方責任:若檢測結果顯示瑕疵係因買方使用不當(包含但不限於靜電擊穿、過壓、過熱、焊接不良、自行改裝)或非屬原廠瑕疵之原因所致,則衍生之所有費用(包含但不限於來回運費、原廠檢測費、維修費及行政規費)均須由買方全額負擔。
三、個人消費者(B2C)之七日猶豫期權益
權利行使:依《消費者保護法》規定,非為商業用途之個人消費者享有商品到貨次日起算七日之猶豫期。猶豫期並非試用期。
退貨條件:消費者退回之商品必須回復至商品到貨時之全新原始狀態,並保持包裝完整。
價值減損:商品若因檢查之必要而使用,或因可歸責於消費者之事由致商品產生價值減損,本公司將依法請求償付回復原狀所必要之整新費用。
四、退換貨之例外情況(不適用解除權)
下列商品因其性質特殊,除商品本身瑕疵外,一經訂購出貨,恕無法接受退換貨:
客製化給付:依買方要求裁剪之線材、熱縮套管、依指定數量拆剪零售之捲帶,及其他代客加工或燒錄程式之商品。
已拆封之特定商品:已拆除原廠靜電袋、真空包裝或捲帶之 IC、半導體晶片等精密電子元件。
網頁特別標示商品:於商品頁面已明確註明「不適用退換貨」、「客訂商品」或「一次性耗材」者。
五、超過驗收期後之物之瑕疵擔保責任
超過 3 個工作日(B2B)或 7 日(B2C)驗收期後,若買方發現商品存在非因個人使用不當而產生之原始瑕疵,仍可依《民法》關於物之瑕疵擔保規定請求權利。
依《民法》規定,買方須負舉證責任,證明該瑕疵於交付時即已存在。本公司將協助與原廠溝通,並依原廠之鑑定及保固政策辦理(如維修或換貨),衍生之相關費用(如運費、檢測費)將依個案責任歸屬判定。
第六條:退款方式與程序
退貨申請與包裝要求:
買方須於驗收期內聯繫本公司客服提出申請。申請核准後,買方應將商品恢復至到貨時之原始狀態,並使用原包裝外箱妥善包覆。切勿直接於商品原廠外盒或包裝上黏貼貨運單或書寫文字。退貨物流執行方式:
本公司將根據退回商品之體積、重量及特性,以下列方式辦理收回,買方應予配合:便利帶或郵資袋寄回:針對小型物件,本公司將寄送已預付郵資之「便利帶」或專用包裝袋予買方。請買方將商品妥善包裝後,依指示交付指定之物流體系或至指定地點交寄。
物流專車取件:針對大型或特定商品,本公司將協調合作之物流公司,於一般上班時間至買方指定之地點收回退貨。買方應確保收貨地址有專人配合辦理交付手續。
退款處理時效:
本公司於收到退貨商品並經技術部門驗收確認無誤(包含商品完整性、無人為損壞及配件齊全)後,將於 10 至 15 個工作天內依買方原付款方式處理退款作業。發票與稅務文件處理:
退款相關之稅務文件,將依買方訂購時所選擇之發票類型(電子發票或紙本發票)進行相對應之處理:電子發票(含雲端發票載具):
買方於提出退貨申請時,即視為同意並明確授權本公司代為處理發票作廢,或代為開立及寄發「銷貨退回、進貨退出或折讓證明單」等相關稅務申報事宜。本公司將逕行於電子發票整合平台完成後續作業,買方無須另行列印或寄回任何實體單據。紙本發票(索取實體證明聯或傳統三聯式發票者):
買方應依本公司指示,將原開立之紙本發票正本(包含收執聯與扣抵聯)連同退貨商品一併寄回。企業客戶(B2B):若屬跨期退貨、部分退款,或依法須開立「銷貨退回、進貨退出或折讓證明單」之情形,買方須配合於該證明單上加蓋公司統一發票專用章後寄回。
個人消費者(B2C):若原紙本發票不慎遺失,買方依法仍須配合本公司作業,確實填妥並「親筆簽署」銷貨退回、進貨退出或折讓證明單,以作為取代原發票之稅務憑證。
拒絕配合之處理:
若屬應寄回紙本發票或簽署折讓單之情形,買方未能配合寄回正本,且經溝通後仍「拒絕簽回」相關稅務文件者,因致使本公司無法完成稅務申報程序,本公司得暫停相關退款作業,直至稅務文件齊備為止。
第七條:會員帳號與誠信原則
帳號保管:買方應妥善保管帳號及密碼,並對使用該帳號所進行之一切活動負完全之法律責任。
誠信使用:買方承諾其訂購及退貨行為均基於真實需求。若經合理判斷,買方帳戶存有異常交易或濫用權利之行為,本公司有權暫停或永久終止該帳戶之使用權限。
第八條:智慧財產權
本網站所有內容(包含但不限於文字、圖片、商標、標誌、網頁設計)之智慧財產權均屬本公司或原權利人所有。未經合法授權,嚴禁以任何形式重製、改作、散布或進行任何商業用途。
第九條:個人資料保護
本公司為履行契約及提供客戶服務,將嚴格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及本公司之《隱私權政策》,以蒐集、處理及利用買方所提供之個人資料。
第十條:責任限制與系統中斷
責任上限:本公司就本網站交易所負之損害賠償責任,除法律另有明文規定外,應以買方就該筆爭議訂單所實際支付之金額為上限。
服務中斷:本網站可能因例行性維護或遭遇不可抗力因素而暫停服務。對於服務中斷期間可能造成之任何不便或損害,本公司不負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條款修訂
本公司保留隨時修訂本條款之權利。修訂後之內容將公告於本網站,並自公告之日起生效。若買方於條款修訂後繼續使用本網站服務,即視為同意並接受新版條款之拘束。
第十二條:法律遵循與爭議處理
準據法:本條款之解釋、補充與適用,均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
管轄法院:因本條款所生,或與本網站交易相關之任何爭議,雙方同意秉持誠信原則協議解決;若協議未果,雙方合意以臺灣新竹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第十三條:聯絡方式
公司名稱:勝特力材料有限公司
聯絡地址:新竹市光復路 167 號
聯絡電話:(03) 5773766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官方網站:https://www.100y.com.tw
